[問題] 父母為教師有免稅身分 扶養妹妹需證明?
版友們好,今年第一次報稅,已爬文諸次,仍有一些疑問請教。
背景:父母是教師(免稅),父親已退休(未滿70y),妹妹在學中(已滿20y)。
一、請問我可以報扶養妹妹嗎?
爬文結果:有人說不行,因要附上父母職業證明;
又有人說可以,因為同胞兄弟姐妹沒有限制那麼嚴格...
請問是否可以呢?
二、另,如果我可以撫養妹妹,
妹妹所有的扣繳憑單都要加入我的收入計算嗎?
三、如果我可以撫養妹妹,
她的健保費一定要算在我這邊嗎?(我的眷口?) 還是這是獨立兩件事?
另外,有個跟扶養沒有關係的問題。
我的扣繳憑單分為兩種,一是薪資所得,另一是獎金。
獎金已預扣15%的稅金。
請問,如果我該年所得稅結算出來<預繳的15%稅金,
政府是不是會退錢給我呢?
還是說,這個15%稅金跟所得稅沒關?
謝謝
(如果問題很笨,還請原諒,仍在爬文學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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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5.71.253
※ 編輯: lurk 來自: 203.65.71.253 (04/09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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