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父母為教師有免稅身分 扶養妹妹需證明?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喵嗚~)時間19年前 (2007/04/09 13: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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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rk (無形的距離)》之銘言: : 版友們好,今年第一次報稅,已爬文諸次,仍有一些疑問請教。 : 背景:父母是教師(免稅),父親已退休(未滿70y),妹妹在學中(已滿20y)。 : 一、請問我可以報扶養妹妹嗎? : 爬文結果:有人說不行,因要附上父母職業證明; 如果扶養的是其他親屬或家屬 才須附上職業證明(職業必須非軍人或教師) (所得稅法17條參照) 我想這裡主要是想規範向免稅戶借人頭以節稅的不當手段 (更正答案...看來只要父母是免稅身分...不管是誰都不能扶養) 當然 欲確定者可以打去國稅局詢問更為洽當 依據財政部74/06/10台財稅第17312號函釋: 【軍人及中小學教職員之子女不得列為其兄弟姊妹之受扶養親屬】 釋示函令內容: 主旨:所得稅法第4條第1款及第2款所規定免納所得稅之個人,其未滿20歲或 滿20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殘障、無謀生能力之子女,不得由其已 ^^^^^^^^^^ 滿20歲之子女列報為同胞兄弟姊妹扶養親屬寬減額。 ^^^^^^^^^^^^^^^^^^^^^^^^^^^^^^^^^^^^^^^^^^^^ 說明: 二、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編者註:現行法第1款)第4目規定,免稅 ^^^^^^ 所得者之子女不得由其親屬列報扶養親屬寬減額之立法意旨,係防止免 ^^^^^^^^^^^^^^^^^^^^^^^^^^^^^^^^^^^^ 稅所得者,將子女交由他人申報扶養,以規避稅負。 (財政部74/06/10台財稅第17312號函) --- 詳細內容可來此標題看~ 7181~父母為教師有免稅身分 扶養妹妹需證明? 作者:liku : 又有人說可以,因為同胞兄弟姐妹沒有限制那麼嚴格... : 請問是否可以呢? 同胞兄弟姐妹不必附證明即可扶養 : 二、另,如果我可以撫養妹妹, : 妹妹所有的扣繳憑單都要加入我的收入計算嗎? 是的~包括她的免稅額 扣除額等等 : 三、如果我可以撫養妹妹, : 她的健保費一定要算在我這邊嗎?(我的眷口?) 還是這是獨立兩件事? 健保費也必須由您申報~不可獨立 : 另外,有個跟扶養沒有關係的問題。 : 我的扣繳憑單分為兩種,一是薪資所得,另一是獎金。 : 獎金已預扣15%的稅金。 : 請問,如果我該年所得稅結算出來<預繳的15%稅金, : 政府是不是會退錢給我呢? 是的 : 還是說,這個15%稅金跟所得稅沒關? : 謝謝 : (如果問題很笨,還請原諒,仍在爬文學習中) -- 空之軌跡-約書亞 : No "road" may exist this world from the first. If many people walk, that place would become a "road". 最初世上並沒有所謂的「道路」;待眾人行經,「道路 」將由此浮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72.1 ※ 編輯: eomot 來自: 61.229.74.127 (05/04 12:14) ※ 編輯: eomot 來自: 61.229.74.127 (05/04 12:16)
文章代碼(AID): #166TFmxZ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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