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不動產 房子過戶 贈與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dell)時間19年前 (2007/04/22 21: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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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已經超過30年了 根據仲介的說法是地上物已經沒有價值了 唯一的價值是土地 那我是否可以用公告地價買下 然後,再用我的名字去貸款還清原先的貸款 這樣是否我所付的貸款可以在綜所稅申報? 另外是其實這房子目前也是等待出售中 如果先用公告地價買下 等到真的有人來買時,那是否代表我必須付出房屋交易所得 因為目前我實在沒什麼能力購屋,不可能馬上又有一棟新屋來兩者扣抵 那這樣子,我會比較划算嗎? 其實想這樣做的原因是因為我目前同時有兩筆貸款 變成一個同要付兩筆貸款,壓力有點大 而貸款又不在自己名下,變成綜所稅也不能申報 想說利用公告地價把房子先轉到我名下 再用自己名字去貸款,房貸可以拉長到15年 這樣我每個月還款數字等於現在的一半 壓力小很多,又可以扣抵綜所稅 只是不知這樣子是否真的能省還是白忙一場 ※ 引述《kuoyu (^_^)》之銘言: : ※ 引述《TAMASABUROU (玉三郎)》之銘言: : : 其實建議 : : 如果你跟你妹都有工作的話 : : 其實可以用貸款來把房子買下來 : : 可以用公告地價買下 : : 也可以重算利率 : : 要是房子還有貸款就可以直接把貸款轉移 : : 這樣可以節掉稅金 至少也有30%吧 : : 沒必要用贈與的 : 地價才是用公告現值 房子本身是用房屋評定現值 : 也可以把房子拿去貸款 貸款的金額又可以扣除 : 只是以後貸款必須由受贈者清償 : 利用這個方式 可以不用繳到贈與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35.188 ※ 編輯: dellcheng 來自: 61.224.35.188 (04/22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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