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直銷的扣憑該如何報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無言以對)時間19年前 (2007/05/08 02:2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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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perhighmen (superhighmen)》之銘言: : 請問 : 因為沒報過稅所以頭很大 : 想請教有經驗過的朋友們幫我解答 : 95年度進貨金額為 330000 : 建議售價總額為 430000 : 95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執行業務所得 : 上面寫得給付總額為201459 扣繳率為10% 扣繳稅額為13765 : 95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其他所得 : 給付淨額 20000 : 還有就是我該怎麼報稅比較方便.需寄資料給任何單位嗎?.還是只需要匯款即可? 資料來源:財政部首頁 > 訊息公告 > 新聞稿 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個人參加人自95年度起其全年進貨累積金額在7萬元以下者,免核計個 人營利所得。 《賦稅》2006/12/11   財政部表示,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個人參加人自95年度(所得年度)起其全年進貨累積 金額在7萬元以下者,免按建議價格計算銷售額核計個人營利所得。全年進貨累積金額超 過7萬元者,仍應依該部83年3月30日台財稅第831587237號函釋規定,核計個人營利所得 ,課徵綜合所得稅。   多層次傳銷事業個人參加人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其所賺取之零售利潤之課稅,依財 政部83年3月30日台財稅第831587237號函釋規定,除經查明參加人提供之憑證屬實者,可 核實認定外,稽徵機關得依參加人之進貨資料按建議價格(參考價格)計算銷售額,依一時 ^^^^^^^^^^^^^^^^^^^^^^^^^^^^^^^^^^^^^^^^^^^^^^^^^^^^^^^^^^^^^^^^^^ 貿易盈餘之純益率6%核計個人營利所得予以歸戶課稅。惟因考量個人參加人所購買之商品 ^^^^^^^^^^^^^^^^^^^^^^^^^^^^^^^^^^^^^^^^^^^^^^^ ,確有部分係屬自用消費部分,為節省稽徵成本,減少徵納雙方爭議,財政部87年8月6日 台財稅第871957401號函釋,個人參加人全年進貨累積金額在5萬元以下者,免核計個人營 利所得,超過5萬元者,依規定計算個人營利所得。   鑒於近年參與直銷人口之增加及直銷商品使用量之普及,財政部爰規定自95年度(所 得年度)起,個人參加人自多層次傳銷事業進貨之金額累積在7萬元以下者,視為係參加人 自行使用,免按建議價格計算銷售額核計個人營利所得。 -- 空之軌跡-約書亞 : No "road" may exist this world from the first. If many people walk, that place would become a "road". 最初世上並沒有所謂的「道路」;待眾人行經,「道路」將由此浮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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