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直銷的扣憑該如何報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時間13年前 (2012/06/19 22:39),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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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關於這條規定, 直銷金額超過七萬者 需以6%的稅率乘以參考價格為應報稅額 因為我報稅有扶養家母, 兩人合併報稅, 家母因為身體欠佳吃很多直銷的營養品 但都不是營利用途而是自用, 一年會超過七萬 所以我必須要以總貨品參考價格乘以6%做為應繳稅額嗎? 這樣我自己大概就不敢再買直銷的東西了......變相變的好貴..... 謝謝版友回答 ※ 引述《eomot (無言以對)》之銘言: : ※ 引述《superhighmen (superhighmen)》之銘言: : : 請問 : : 因為沒報過稅所以頭很大 : : 想請教有經驗過的朋友們幫我解答 : : 95年度進貨金額為 330000 : : 建議售價總額為 430000 : : 95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執行業務所得 : : 上面寫得給付總額為201459 扣繳率為10% 扣繳稅額為13765 : : 95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其他所得 : : 給付淨額 20000 : : 還有就是我該怎麼報稅比較方便.需寄資料給任何單位嗎?.還是只需要匯款即可? : 資料來源:財政部首頁 > 訊息公告 > 新聞稿 : 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個人參加人自95年度起其全年進貨累積金額在7萬元以下者,免核計個 : 人營利所得。 : 《賦稅》2006/12/11 :   財政部表示,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個人參加人自95年度(所得年度)起其全年進貨累積 : 金額在7萬元以下者,免按建議價格計算銷售額核計個人營利所得。全年進貨累積金額超 : 過7萬元者,仍應依該部83年3月30日台財稅第831587237號函釋規定,核計個人營利所得 : ,課徵綜合所得稅。 :   多層次傳銷事業個人參加人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其所賺取之零售利潤之課稅,依財 : 政部83年3月30日台財稅第831587237號函釋規定,除經查明參加人提供之憑證屬實者,可 : 核實認定外,稽徵機關得依參加人之進貨資料按建議價格(參考價格)計算銷售額,依一時 : ^^^^^^^^^^^^^^^^^^^^^^^^^^^^^^^^^^^^^^^^^^^^^^^^^^^^^^^^^^^^^^^^^^ : 貿易盈餘之純益率6%核計個人營利所得予以歸戶課稅。惟因考量個人參加人所購買之商品 : ^^^^^^^^^^^^^^^^^^^^^^^^^^^^^^^^^^^^^^^^^^^^^^^ : ,確有部分係屬自用消費部分,為節省稽徵成本,減少徵納雙方爭議,財政部87年8月6日 : 台財稅第871957401號函釋,個人參加人全年進貨累積金額在5萬元以下者,免核計個人營 : 利所得,超過5萬元者,依規定計算個人營利所得。 :   鑒於近年參與直銷人口之增加及直銷商品使用量之普及,財政部爰規定自95年度(所 : 得年度)起,個人參加人自多層次傳銷事業進貨之金額累積在7萬元以下者,視為係參加人 : 自行使用,免按建議價格計算銷售額核計個人營利所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40.218

06/19 23:31, , 1F
*6%是"營利所得"額 不是稅額 差很多@@
06/19 23:31, 1F

06/19 23:34, , 2F
所得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後 還要乘以稅率 才是稅額
06/19 23:34, 2F

06/20 00:32, , 3F
意思是賣多少 扣7萬後並入所得稅嗎?
06/20 00:32, 3F

06/20 14:19, , 4F
這個是你做直銷進貨超過7萬才要繳吧...
06/20 14:19, 4F

06/20 14:20, , 5F
買來自己吃是哪來的所得XDDDD
06/20 14:20, 5F
文章代碼(AID): #1Fu8yb5L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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