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追溯期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喵盒子)時間18年前 (2007/11/10 20:31),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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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當年度未申報所得稅 政府單位可在追溯期內追查並要求補稅 那麼人民是否也有權利於此期間內 重新計算 "已繳納" 之補稅單 並要求政府退回多繳的費用呢? 因家中長輩本身未具備關於納稅之相關知識 所以長期以來 多年未報稅 本來可以因撫養人數眾多而免稅甚至退稅 導致年年都在補稅 據了解 政府單位寄來之補稅單皆未扣除每人定額稅. 教育補助等相關費用 長輩皆依單據補稅後加上罰金等 實在損失重大 近日得知此消息後 一直寢食不安 認為平日勤儉持家的長輩 實在不該遭受如此的損失 >"< 所以才有此一問 懇請幫忙解惑 謝謝 感激不盡 m(_ _)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97.202 ※ 編輯: nekobox 來自: 140.122.97.202 (11/10 20:31)

11/10 20:53, , 1F
檢附相關資料跟已經納完稅的收據寫申請書申請應該OK
11/10 20:5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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