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追溯期
若當年度未申報所得稅
政府單位可在追溯期內追查並要求補稅
那麼人民是否也有權利於此期間內
重新計算 "已繳納" 之補稅單
並要求政府退回多繳的費用呢?
因家中長輩本身未具備關於納稅之相關知識
所以長期以來 多年未報稅
本來可以因撫養人數眾多而免稅甚至退稅
導致年年都在補稅
據了解
政府單位寄來之補稅單皆未扣除每人定額稅. 教育補助等相關費用
長輩皆依單據補稅後加上罰金等
實在損失重大
近日得知此消息後
一直寢食不安
認為平日勤儉持家的長輩 實在不該遭受如此的損失 >"<
所以才有此一問
懇請幫忙解惑
謝謝 感激不盡 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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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97.202
※ 編輯: nekobox 來自: 140.122.97.202 (11/10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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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0:5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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