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追溯期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懶惰貓)時間18年前 (2007/11/11 15:2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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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報,由稅捐稽機關核定 內容為納稅義務人、配偶及未滿二十歲的子女 其所得及免稅額和標準扣除額一定會扣除計算核定後 再寄稅單給你 因為未申報,所以無法再使用列舉扣除額 所以請不要花時間去找相關的收據證明了 目前只能證明你在當年度有扶養合稅法規定的親屬 而國稅局未列上去的,這部分你可填寫增列扶養申請書 該申請書可自行書寫或洽國稅局是否有定稿 再檢附相關的扶養證明文件即可 經由國稅局重新審核後,若可以將會把溢繳的稅及罰鍰退還 因你是未申報所以核課期為7年哦 ※ 引述《nekobox (喵盒子)》之銘言: : → juby1111:檢附相關資料跟已經納完稅的收據寫申請書申請應該OK 11/10 20:53 : 不好意思 : 請問是要填寫什麼申請書呢? : 所以我們可以依此翻案囉? : ※ 引述《nekobox (喵盒子)》之銘言: : : 若當年度未申報所得稅 : : 政府單位可在追溯期內追查並要求補稅 : : 那麼人民是否也有權利於此期間內 : : 重新計算 "已繳納" 之補稅單 : : 並要求政府退回多繳的費用呢? : : 因家中長輩本身未具備關於納稅之相關知識 : : 所以長期以來 多年未報稅 : : 本來可以因撫養人數眾多而免稅甚至退稅 : : 導致年年都在補稅 : : 據了解 : : 政府單位寄來之補稅單皆未扣除每人定額稅. 教育補助等相關費用 : : 長輩皆依單據補稅後加上罰金等 : : 實在損失重大 : : 近日得知此消息後 : : 一直寢食不安 : : 認為平日勤儉持家的長輩 實在不該遭受如此的損失 >"< : : 所以才有此一問 : : 懇請幫忙解惑 : : 謝謝 感激不盡 m(_ _)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86.28

11/11 22:34, , 1F
了解 謝謝你詳盡的說明 :)
11/11 22:3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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