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位出租所得 是否會被當作 租賃所得

看板tax (稅板)作者 (不忘初心)時間18年前 (2008/02/01 19: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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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ppymeal (Happy)》之銘言: : 我是房東 把房子租給一個公司的主管 (我vs公司) : 現在主管想以個人名義租地下室車位 (我vs主管) : 1. 請問每月2000元的租金(2,000*11個月=22,000)會不會被當做租賃所得 : 而增加我的總收入 : 2. 如果在契約裡強調2000元為未稅價 產生之稅務由承租人負責 : 這樣可以確保每月實領2000元嗎? : 有點小急,先謝謝各位大家或者是有經驗的前輩。 如果你想實得 (稅後) 每月 2,000 元的租金: 租約裡應約定每月租金 a 元, (a - a * 57% * 13%) * 11 = 2,000 * 11 a = 2,160 13% 是假設你這筆租金所適用的綜合所得稅邊際稅率, 如有不同, 請用實際的邊際稅率替換. -- 地下室的停車位會被認定是土地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48.11
文章代碼(AID): #17em5888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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