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捐款抵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宥)時間18年前 (2008/02/16 10:36),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wwatermother (水母)》之銘言: : 先申明 : 這篇不是在於用捐款來減少稅的問題XD : 就是之前我爺爺過世 : 我用他的名字捐款 : 然後地址寄到我同學家 : (不敢讓家人知道 怕被說浪費) : 可是上次我爸發現收據(就是郵局撕下的那半) : 說可以抵稅 : 所以我想問的是 : 請問如果要抵稅的話拿那一半就夠了嗎 : 還是要拿被捐款機構親自寄的收據呢 : 還有可以扣抵多少 : (因為如果想說不多的話就不要全拿出來了) : 謝謝^^ 捐款人的名字是你爺爺,所以能扣除的話應該也是扣除遺產稅, 遺產稅申報有期限,你家也應該申報完了吧!? 如果申報完遺產稅,就沒必要再來扣了吧? 如果還沒有,基本上從遺產總額扣掉捐贈總額後,再依稅率算遺產稅。 基本上,你捐多少就扣多少,不過是從總額扣,不是從稅金扣。 -- 最是無情,才是多情。 越是多情,卻是無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43.147

02/16 10:54, , 1F
請問原po情形符合遺贈稅法16或17條的那一款可以扣除?
02/16 10:54, 1F

02/17 11:54, , 2F
原po並未說明是捐給那一個機關團體,並無從得知是適用遺贈
02/17 11:54, 2F

02/17 11:56, , 3F
稅法第十六條的那一款。
02/17 11:56, 3F
文章代碼(AID): #17jamg4Z (tax)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文章代碼(AID): #17jamg4Z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