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公司尾牙抽獎獎品 (非政府舉辦之機會中獎)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珍彩皇冠001)時間18年前 (2008/03/17 16: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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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wa (T10很可愛)》之銘言: : ※ 引述《pern690216 (rgdgd)》之銘言: : : 請問尾牙抽到的獎品 : : 市價約8-9萬 : : 繳稅時珍20% : 政府辦的才會扣二十% 屬於分離課稅 : 不會計入個人所得稅中(像發票跟樂透中獎) : : 還是計入所得一起繳呢 : : 謝謝 : 非政府舉辦之 機會中獎 : 照買入時的價格(就是公司取得這個獎品的成本) : 扣繳15% : 公司要開扣繳憑單給中獎人 : 這個獎品價值會納入中獎人所得裡計稅 : 扣繳可以抵扣綜所稅 : 如有缺漏 請補正 謝謝 爬文爬到這個討論串, 想要在請教一下.. 一樣公司尾牙抽到的獎品(機票, 有開票限期, 沒開票就會失效) 得獎人是 a先生 但是因為 a先生沒有預定要出國的計劃, 所以拿到網路上賣, 賣給 b先生 請問: 公司開扣繳憑單要開給 a先生還是 b先生呢? *我的想法是因為開票時的名字是 b先生, 所以是開給b *但是另一個實務考量是, 公司才不會管 a先生轉賣給誰(而且可能時間來不及), 所以都是開給 a先生, 但 a先生沒有使用到票, 這樣開給 a, 合理嗎? 另一個問題就是: 像這題的例子, 若 a先生最後沒轉賣也沒使用, 那公司還是會申報 a的機會中獎嗎? 是以公司尾牙給出的時間去申報, 還是 a先生有"使用"為核課的標準呢? 謝謝 -- 放 低 飛 行    想.你     依.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4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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