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公司尾牙抽獎獎品 (非政府舉辦之機會中獎)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珍彩皇冠001)時間18年前 (2008/03/23 21: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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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wa (T10很可愛)》之銘言: : ※ 引述《pern690216 (rgdgd)》之銘言: : : 請問尾牙抽到的獎品 : : 市價約8-9萬 : : 繳稅時珍20% : 政府辦的才會扣二十% 屬於分離課稅 : 不會計入個人所得稅中(像發票跟樂透中獎) : : 還是計入所得一起繳呢 : : 謝謝 : 非政府舉辦之 機會中獎 : 照買入時的價格(就是公司取得這個獎品的成本) : 扣繳15%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G0340028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民國 97 年 03 月 05 日 修正) 第二條裡的 七、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但政府舉辦 之獎券中獎獎金,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 扣繳。每聯獎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應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 3/5之後改為10%囉^^ 5%可以靈活運用, 不用先繳國庫囉~ 因為這次是剛好有注意機會中獎的相關扣繳,所以才去翻全國法規確認, 沒想到剛好 3/5有修正.. 請問版上的,大家如何知道法規什麼時候有修正呢?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40.164
文章代碼(AID): #17vbusWD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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