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黃金存摺

看板tax (稅板)作者 (來自東海岸的訪客)時間18年前 (2008/03/26 00:22),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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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cpic ()》之銘言: : 黃金存摺也要報稅 可是似乎找不到相關的詳細規定 : 請問有人知道到哪裡可以查詢嗎? : 關於黃金存摺交易要如何申報納稅?茲轉錄一則新聞報導供參! 20080325聯合報:《買賣黃金 逾5萬課稅6%》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專題報導】 2008.03.25 02:18 am 金價近兩年大幅走升,許多民眾趁機搶買黃金存摺、或賣掉飾金賺錢。財政部賦稅署 官員提醒,不論是哪一種形式的黃金交易,都屬於個人財產所得,有賺錢必須申報繳 納財產交易所得稅,民眾在報稅時應該誠實申報,免得日後被補稅。 國稅局官員私下表示,近年來民眾搶著開戶的黃金存摺,依法民眾有賺錢應該申報, 但官員坦承,真正申報的人不多。基本上國稅局「鼓勵」民眾誠實申報,不會主動追 查,但如果有人提出檢舉,國稅局就會向銀行調閱交易資料,到時候被查出漏報所得 稅,就得面臨補稅罰鍰。 黃金存摺的客戶得面臨遭檢舉補稅的風險,到銀樓賣飾金、黃金條塊的民眾也一樣。 財稅官員說,一般來說,民眾到銀樓買賣黃金國稅局追查不到,但民眾若拿到銀樓開 立的「個人一時貿易資料申報單」,報稅時沒申報這筆所得稅,就很容易被國稅局查 到。 官員說,這是因為銀樓業者每兩個月申報營業稅時,會一併將「個人一時貿易資料申 報單」彙整給國稅局,國稅局可因此掌握民眾黃金交易的資料,等隔年所得稅申報後 ,經過交叉比對,民眾有無申報就逃不掉國稅局的法眼。 官員表示,民眾買賣飾金、黃金條塊都算是財產交易的一種,和房屋買賣一樣,有賺 錢就要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賠錢賣則可列報財產交易損失。如果提不出成本證明, 可改依一時貿易所得課稅,每人每年有5萬元的免稅額,超過5萬元的部分,要以6%的 純益率計算所得報稅。 舉例來說,劉先生去年賣一批飾金,賣了7萬元,今年5月應申報的個人一時貿易所得 額就是1,200元。〔(70,000 -50,000)* 6% = 1,200〕。 除此之外,年初期交所推出國內第一檔新台幣計價的黃金期貨,也引發申購熱潮。官 員指出,不論是新台幣或美元計價的黃金期貨,目前都不用報繳所得稅,申購人只要 繳交一筆期交稅,稅率是契約金額的百萬分之二點五 。至於黃金基金,由於大部分商 品都是連結海外,目前海外所得免稅,等於不用繳稅。 【2008/03/25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TOCK/STO8/4271768.shtml =========================================================================== 不知這則新聞報導是否能夠讓你對於黃金存摺交易的相關課稅問題 有所瞭解或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0.31

03/26 00:28, , 1F
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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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0:12, , 2F
感恩:)
03/26 10:12, 2F

03/26 14:26, , 3F
謝謝 :)
03/26 14:26, 3F

03/26 17:42, , 4F
想請問 一下,5萬這個金額是規定在哪裡呢?
03/26 17:42, 4F

08/30 15:53, , 5F
台財稅第831587237號函釋
08/30 15:53, 5F
文章代碼(AID): #17wIRDhH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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