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這是一篇 關於租金扣繳的抱怨文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時間18年前 (2008/04/16 12:49),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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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到這....我可真是有點哭笑不得了 心想 這位太太 明明就是你們違法吧..... : 為什麼我會說他們違法呢~~唉...板上做記帳的大大們也知道 : 就是有的房東 會以為這10%是另外拿的 也就是假設租約簽四萬 那你要去繳四千 : 可是平常他們也都要拿到四萬...@#$%^&*..... : 我其實有探討過原因 其實是出自文具行版本的租約 : 裡面有一條:多出來的稅 由承租人負擔 ^^^^^^^^^^^^^^^^^^^^^^^^^^^^^^^^^^^^^^^^^^^^^^^^^^^^^^^^^^^^^^^^^^^^^^^^^ 從供需來看: 假設台北市中正區一間房屋(3房1廳1衛)月租的行情是16000元,一般來講,房東一年實 拿(16000x12)192000元,而且不怕租不出去。 →可見房屋出租的真正價格為192000元/年。 現在房客報稅的關係導致房東需要付出10%租金的話,房東損失19200元的收入,以房東的 立場來看,他的資產(該間房屋)每年在市場上可獲得的收益為192000元,現在少了10%, 當然不會願意。 如果真的有報稅的需要,租約上的價格應該是(192000x10/9)213333元/年、17778元/月 。 那麼為何不直接依照法律照上面月租17778元來訂立契約呢? 1.這樣做省事許多,房客不用另外做報稅的手續、房東也不用因為這樣做額外繳稅的手續 ,尤其對房東而言,房屋被課稅,除了稅款的支出外,還會產生些其他困擾。 2.租約約定月租17778元改為月租16000元,房東、房客雙方都獲利(或得到方便,另外特 別註明這是從市場供需來觀察的結果),損害的是國家的稅收。 那國家要去查這筆稅嗎?其實,這樣只是會把成本堆加在原本資力就不是很豐富的房客 (一般而言)身上而已,恐怕只會造成貧富差距的擴大。 以上純為個人之妄言,如有不當,還請見諒,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50

04/16 18:07, , 1F
你講的我其實不太能認同 房東轉嫁稅是一回事 但房東要接受
04/16 18:07, 1F

04/16 18:08, , 2F
有所得即應繳稅又是另一回事 另外 因為我的客戶是開公司的
04/16 18:08, 2F

04/16 18:09, , 3F
這個稅是一定要報的 即使房東是負責人本人也是要申報租金
04/16 18:09, 3F

04/16 18:10, , 4F
只是實務上大多會少報一點 有個象徵性數目即可
04/16 18:10, 4F

04/17 00:10, , 5F
報太低..國稅局通常會依設算租金逕核
04/17 00:10,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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