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健保列舉及夫妻分開、合併申報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左臉帥哥)時間18年前 (2008/05/04 15:4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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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 先說明我們家裡的情況 爸68歲、媽60歲皆沒有工作 爸媽的健保費是由我姐的公司扣繳,但報稅時,爸媽都給我扶養, 我的部份因為可列舉超過標準扣除額,所以會採用列舉,姐姐是用標準扣除額, 請問爸媽的健保費我可以拿來列舉嗎? 問題2: 老婆的爸爸前年退休,媽媽仍在工作, 爸爸目前只有一些利息所得,但爸媽兩人的利息所得會超過27萬,他們兩個是合併申報 老婆去年有幫她老爸繳了一段時間的健保費,今年也有收到健保局的繳費證明 因為我們夫妻採用合併申報(用列舉),請問她老爸這筆健保費我們可以拿來列舉嗎? 問題3: 我是去年結婚,所以今年夫妻應該可以選擇合併或分開申報,老婆適用6%,我是13% 今天用繳稅軟體分別試算合併跟分開的差異,算出來的結果是合併申報所繳的錢較少 (我們採老婆的薪資分開計算稅額) 一般不是都分開申報會比較划算嗎?後來想想可能是因為合併申報時, 我們(含我爸媽)可以列舉到12萬多(超過標準9萬2),而分開申報時, 雖然我還是可以用列舉的(9萬多),但老婆變成要用標準扣除額較划算, 是不是因為合併時列舉的金額較多,所以我們的情況變成是合併申報 (採老婆的薪資分開計算稅額)比較划算, 請問我這樣的推論是對的嗎? 問題4: 報稅軟體第一頁基本資料最下方有個勾選的格子是夫妻分居, 請問這個選項對於計算上有什麼影響嗎?我跟老婆的戶籍是分開的 且平常因為工作是分居兩地 那我需要勾選嗎? 謝謝~ -- 水槍黨黨訓: 水槍不是萬能的 沒有水槍卻是萬萬不能 咻...咻...我射你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7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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