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關於列舉扣除額裡面保險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旅程)時間18年前 (2008/05/05 01:34),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對不起再請問一下 因為今天我媽沒在工作 那如果我媽給我爸報(應該算合併申報吧) 那這樣我爸如果用標準扣除額是不是就從原本的46000變92000了呢(剛剛才發現的) 等於我爸的薪資-77000*2-78000-92000再乘以稅率 如果再加上我弟的話就是 薪資-77000*3-78000-92000-25000再乘以累進稅率 請問是否是這樣呢...謝謝 還有前面有版友提到因為今天我爸爸仍有收入 那如果我妹再報撫養我或我弟 被剔除的機會很高嗎 ※ 引述《newmelody (旅程)》之銘言: : 我家成員共有五個 我爸 我媽 我 我妹 我弟 : 我跟我弟還在唸書 我妹已經在工作了 : 今年報稅目前的打算是 : 我弟給我爸報撫養(因為他可以列舉教育扣除額) : 我跟我媽則給我妹報撫養 : 想請問的是如果我爸要用列舉扣除額來列舉保險費的話 : 那他可以列舉的保費依爬文的結果是說 本人 配偶 以及 受撫養直系親屬 : 可是今天我媽是要給我妹報撫養 : 那我爸還可以列舉我媽的保費嗎 : 如果可以的話 是否我以下的說法是對的呢 : 我爸可以列舉的保費應該是我爸自己(本人) 我媽(配偶) 以及我弟(受撫養) : 我妹則可以列舉的是我妹(本人)而已 : 那我的保費不能被列舉的原因是否因為現在是我給我妹報撫養呢 : 有點複雜 希望看得懂的網友可以幫我回答一下 :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00.28 ※ 編輯: newmelody 來自: 118.169.100.28 (05/05 01:41)
文章代碼(AID): #187VEIyh (tax)
文章代碼(AID): #187VEIyh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