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遺產稅扣稅額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如夢初醒)時間18年前 (2008/05/05 19: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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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各位幫忙看看... 某甲有遺產2000萬,有配偶、子女三人,父親尚在。 想請問總扣除額是否為: (1) 配偶扣除額 :$445萬 (2) 子女扣除額*3 : 45*3萬 (3) 某家父母扣除額*1 $111萬 另外父親為重大傷殘,可再扣除557萬 總扣除額為: 1248萬,這樣子對嗎? 因為據說,父親為第二順位繼承人,故除非子女拋棄繼承 才可以使用父親扣除額(包含重大傷殘扣除額)?? 另外如果說,不需子女拋棄繼承,意思是子女與某家父親共同都有繼承權 那遺產過戶時,如果只過戶給配偶,是否要其三個子女與父親同意? (是簽定協議繼承? 還是此時拋棄繼承?) 另外需要舉證撫養父親的事實嗎? 還是遺有父親即可? 拜託熟知稅務的朋友幫忙回答!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253.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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