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教有關勞健保及房屋稅可列舉申報??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嘻嘻~)時間18年前 (2008/05/13 22:35),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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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spitals (小白~小白~~)》之銘言: : 各位朋友您好 : 在這有點問題想請教有經驗的朋友 : 我現手上有公司開立的96年度勞保/健保繳費證明 : 那健保可全額列舉..那勞保部份可以加進來一起列舉嗎?? : 另外今天我媽去稅捐處..那裡的小姐說年度繳納的"房屋稅"也可以列舉?? : 往年我都不知有這件事?房屋稅可以列舉嗎? : 另保險費最多列舉金額是24000若我買的壽險當中有含購買基金 : 是不是也只能列舉在這24000裡面呢?? : 勞煩有經驗的朋友 : 請您幫忙分享您的經驗 : 感謝!! (1)基本來說房屋稅只有在出租時,可以當作出租必要成本列舉。 (2)保險費2,400內可以當作列舉扣除額,如為投資型保險 保險公司會把“保險”“投資”分開, 另寄保險費繳納證明,當作報稅證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1.135.174

05/14 22:24, , 1F
是 24000吧~
05/14 22:24, 1F
文章代碼(AID): #18AQT1Ve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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