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父母、哥哥都務農,姐姐在國外工作

看板tax (稅板)作者 (XXX)時間18年前 (2008/05/20 03:18), 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要申報扶養我哥的兒子(應該是姪子吧) "父母親職業證明"要附什麼證件? ※ 引述《hueiling1949 (魔羯女)》之銘言: : ※ 引述《volly (XXX)》之銘言: : : 請問父(57歲)、母(57歲)和哥哥(31歲)都是務農 : : 哥哥還有一個未滿2歲的兒子,姐姐則是在國外工作 : : 都是同一個戶籍 : : 這樣有幾個人可以讓我申報扶養? : 父,母,你哥的兒子(請你哥寫切結書-國稅局網上有表格) : 三個人 : 法條:所得稅第十七條 :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年滿六十歲,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 : 其年滿七十歲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免稅額增加百分之五十。 : (直系尊親屬只要所得沒超過免稅額都可視為無謀生能力) :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同胞兄弟、姊妹未滿二十歲者,或滿二十歲以上, : 而因在校就學、或因身心殘障或因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 : (這條規定比較嚴) : 所請無謀生能力: :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者。 : 二、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無法工作或須長期 : 治療者等,並取具醫院證明者。 : 三、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未滿60歲直系親屬,除現役軍人及托兒所、幼稚園、國中小 : 學教職員等免稅所得者外,其當年度所得額未超過免稅額者(應檢附非屬前開免稅所得 : 者之適當證明文件)。 : 四、其他經村里長調查證明,顯無謀生能力並取具村里長辦公處之文書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32.118

10/10 16:15, , 1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10/10 16:15, 1F
文章代碼(AID): #18CT9pTN (tax)
文章代碼(AID): #18CT9pTN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