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救護車&醫療儀器支出可報稅嗎?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沒了氣泡的可樂)時間18年前 (2008/05/21 04:29),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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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nh123 (kk)》之銘言: : 請問 : 1.我有救護車的收據,但沒有發票可以報稅嗎? : (因為當初救護車人員跟我說要發票還要加成計算) 救護車有三種 1.消防隊救護車 2.醫療院所救護車 3.民間救護車 僅有【公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之設置救護車機構】,因救護車執行勤務,根 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20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收取費用,並給於載明設置 救護車機構名稱及救護車許可字號的收款憑證,得以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 2款第2目第3小目之規定,申報醫療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 : 2.因為醫療需求,有向醫療儀器公司租用儀器,有發票,是否可以報稅 : 謝謝回答 從提出來的問題,並不是很清楚是什麼樣的儀器... 台財稅第31644號函規定: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其受扶養親屬,因身體殘障所裝配之助聽器、義肢、輪 椅之支出,可依照所得稅法第17條「醫藥及生育費」規定,列舉扣除,該等支出 可憑【醫師出具之診斷證明及統一發票或收據】核實認定。 -- -- /敻 V V ◆◆ 流浪一枚 不給認養/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6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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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CpIILS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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