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財產交易所得房屋買賣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心的方向在何處)時間18年前 (2008/05/26 12:12),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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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爬過相關文章 不過還不是完全了解 去年家裡買賣了一間板橋的房子 在10/1號以前 所以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為10% 根據契稅繳款書 核定契價是127000 我現在不確定的是 核定契價是要寫再哪一欄? 收入總額? 還是所得總額? 另外乘上10%的部份要寫在哪一欄? 扣繳稅額嗎? 還是要再乘以6%以後再寫? 麻煩大家告訴第一次報稅的小弟吧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51.168 ※ 編輯: leo741013 來自: 123.193.151.168 (05/26 12:13)

10/10 15:3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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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EZZ54J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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