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承租房屋之租金(學校宿舍)如何列舉扣除

看板tax (稅板)作者 (Jean)時間18年前 (2008/05/26 22:35), 編輯推噓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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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kakapo (缺了些什麼的人生)》之銘言: : 二、列報房屋租金支出扣除,應檢附承租房屋之租賃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付款 :   證明影本及租屋自住之證明文件,例如: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 :   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之證明,或納稅義務人載明承租之房屋於課稅年 :   度內係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之切結書。 學校宿舍費則須檢附可明確劃分學費及宿舍費之註冊收據影本等相關資料。 :   中區國稅局表示,如有疑問歡迎利用 :   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洽詢。 謝謝a大PO這篇還幫我標記重點!! 可是很抱歉我不太懂這一句的意思Orz 他這麼說的目的 是怕我重複報教育扣除額以及租賃列舉嗎?? 那如果我自己本人報稅 所以並沒有報教育扣除額 只有要報住宿費 還需要什麼特別的証明嗎?? 我今天問學校住宿組的結果,是說可以開繳費證明給我 我是否只需附上這個即可呢?? 很抱歉 我真的不明白^^" 一直問佔版面了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14.134

05/26 22:39, , 1F
因為教育扣除額限扶養子女時才能報。
05/26 22:39, 1F

05/26 22:40, , 2F
學校住宿組既然要單獨開繳費證明給你,就付這個就好了。
05/26 22:40, 2F

05/26 22:40, , 3F
因為我在板上沒爬到相關文章,搜到新聞稿就順手貼上來了:)
05/26 22:40, 3F

05/26 23:02, , 4F
謝謝你!
05/26 23:02, 4F

05/26 23:05, , 5F
請問我若已經報完了稅了(網路)也線上繳費了,再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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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3:05, , 6F
報一次之後,他會自動把多繳的稅退給我嗎? 還是我要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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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什麼申請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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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3:09, , 8F
你的繳稅方式是選?
05/26 23:09, 8F

05/26 23:24, , 9F
戶號+身分證字號
05/26 23:24,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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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金融卡轉帳
05/26 23:24, 10F

05/27 12:28, , 11F
我只有查到:晶片金融卡繳稅係採線上即時扣款方式,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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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2:28, , 12F
繳稅成功後,即不得取消或更正。
05/27 12:28, 12F

05/27 12:32, , 13F
你還是重新上傳看看吧,之後再打個電話向國稅局確認?
05/27 12:32, 13F

10/10 15:28, , 14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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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EigNVq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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