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申報綜所稅後如有漏報或更正 仍可更正補報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缺了些什麼的人生)時間18年前 (2008/06/06 19:5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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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貼得有點晚,不過還是有參考價值 XD http://www.mof.gov.tw/ct.asp?xItem=45804&ctNode=657&mp=1 辦妥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後,如有漏報或更正事項,仍可辦理更正補報 《賦稅》2008/5/28 常有納稅義務人於辦理結算申報後,才發現有扣繳憑單、股利憑單或無憑單之所得 漏報,或欲增減扶養親屬免稅額、列舉扣除金額等事項,卻不知如何辦理。 南區國稅局表示,於本年申報收件截止日(6月2日)前,發現欲補申報或更正事項 者,請依下列方式辦理補報: 1、以網路申報者:於6月2日前透過網路重新上傳更正申報資料,惟以本人「身分證   統一編號」加「戶號」辦理申報者,同一日內傳輸資料次數以五次為限。 2、以人工填報者:納稅義務人應重新填寫一份正確申報書,並在申報書右邊空白處   註明「第二次申報」及第一次申報日期、收件號碼等字樣。 3、以二維條碼申報者:可於登錄基本資料頁勾選更正申報,並登錄前次申報日期,   以二維條碼辦理補申報或更正,但請記得仍應將申報書遞送國稅局。 至於6月3日以後之補報或更正案,則均應以人工填報方式辦理。 該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於辦理結算申報後,發現有短漏報所得情形,應儘速辦理 補報,俾免被補稅並加處罰鍰。 分網:賦稅 發布單位: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84.74 ※ 編輯: akakapo 來自: 118.169.42.163 (12/31 21:20)
文章代碼(AID): #18IIMRPG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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