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的關連@@

看板tax (稅板)作者 (也許我沒有懂很多)時間18年前 (2008/06/25 18: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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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你自己公司開立三聯式發票給公司基本上是沒有問題~~ 另外若是其他車行利用你們公司的行號名稱~~ 然後用你們的發票開立給對方~~ 要注意一些事情~~ 第一~~ 貨車是否有記入在你們家公司的運輸設備上~~ 該名司機是否有加入你們公司的勞健保~~ 若沒有的話~~ 沒發生事情就還好~~ 有發生事情~~ 這會有違章的問題~~ 國稅局會認定實際交易對象為其他貨運~~ 而非你們家的公司~~ 這樣你們會以稅捐稽徵法第43條規定 虛開統一發票幫助別人逃漏稅移送刑責~~ 當然~~拿到你們發票的客戶會以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的進項發票扣抵銷項稅額~~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1項5款處稅額1-10倍的罰鍰~~ 再來~~ 通常貨運行的公司進項憑證大多難以取得~~ 不外乎就是油單~~或者是修理費~~ 所以大部分的公司的費用憑證不齊~~ 會採用擴大書審的方式~~ 採擴大書審就是~~ 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在3,000 萬元以下、 年度申報書表齊全,並且自行繳清稅款者, 可以採用擴大書面審核方式申報年度營所稅。 簡單的說~~ 因為費用憑證不齊~~會造成本期淨利太高~~大過於所得額標準~~ 若符合上述之條件採用擴大書審~國稅局就不會在調你的帳來看看了~~ 但是會有個風險就是~~ 依據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面審核案件抽查辦法 第三條 經稽徵機關書面審核核定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均應列入抽查 ,其範圍如左: 一、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案件,經書面審核核定者。 二、申報所得額達各該業所得額標準,經書面審核核定者。 ^^^^^^^^^^^^^^^^^^^^^^^^^^^^^^^^^^^^^^^^^^^^^^^^^^^^^^^ 三、其他依有關法令規定,經書面審核核定者。 第四條 稽徵機關應就每年書面審核核定之案件,採隨機選樣方式抽查百分之十。 但左列案件必須抽查: 一、申報虧損者。但經分析有正當理由,經簽報稽徵機關首長核准免於抽 查者,不在此限。 二、申報純利率較上年度核定純利率低百分之十以上者。 三、申報純利率經書面審核核定調整達百分之十以上者。 四、課稅年度及課稅年度之前二年度內經查獲逃漏所得稅情節重大者。 五、已連續四年書面審核核定,尚未經抽查者。 ^^^^^^^^^^^^^^^^^^^^^^^^^^^^^^^^^^^^^^^^^^^^^^^^ 六、其他經財政部或稽徵機關首長指定應予抽查者。 若抽查後被國稅局發現虛報費用成本~~ 則會補稅並裁罰~~~ 因為大多數書審案件的人都是費用憑證~~而且幾乎沒有~~ 在此情況~~ 會選擇不拿帳簿出來~~ 而這時國稅局會採用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1條~~ 依據同業利潤標準直接成本或淨利逕行核定~~ 同業利潤標準是一種懲罰性~~他比所得額標準高蠻多的~~ 但是最重要的就是~~ 不要拿取來路不明的發票來做扣抵~~ 因為取具虛設行號的統一發票做為進項扣抵~~ 被查到~~按無進貨事實裁處的話~~ 營業稅跟營所稅罰鍰可能就可以讓公司倒了~~ 有些記帳業者會偷偷跟你說~~這個可以~~ 千萬別冒這個風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17.89
文章代碼(AID): #18OYCulC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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