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土地增值稅是否要繳?

看板tax (稅板)作者時間17年前 (2008/07/14 15:11),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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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個問題想請問版上的強者! 1、A、B各是兩個獨立的財團法人, 當A與B合併時,以A當作存續的財團法人, B有一塊土地理所當然的移轉給A, 此時需要繳土地增值稅嗎? 此外,B成立時, 公司章程有提到,當與其他財團法人合併時, 可以無條件轉讓,此代表不需要贈與稅? 還是本來合併就不用課贈與稅? 2、財團法人合併需要什麼相關文件? 謝謝,這個問題困擾我很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2.165.181

07/14 16:34, , 1F
請問財團法人合併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贈與稅是以自然人為
07/14 16:34, 1F

07/14 16:35, , 2F
納稅義務人, 而非受贈人 (只有在例外情形可改以受贈人為
07/14 16:35, 2F

07/14 16:35, , 3F
納稅義務人, 遺贈稅法第七條)
07/14 16:35,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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