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換屋產生的土增稅退稅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什麼東西什麼東西)時間17年前 (2008/07/27 21: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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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vil71 (被外星人綁架了)》之銘言: : 想問的是家裡換屋 : 出售的房屋原先是在媽媽名下 新購進的房屋是在我名下 : 我們家的戶籍一直都是在一起的 媽媽在報稅時也是由我申報扶養的狀態 : 請問這樣符合房屋重購申請土地增值稅退稅嗎 ? : 請問一下要準備那些資料呢 ? : 謝謝大家解惑 推文說不詳細 回一下文 換屋利用自用住宅用地重購以達到土地增值稅款之退稅 適用要件: 1.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二年內之土地 2.新購土地地價>(原出售土地地價-原出售土地之增值稅) 3.原出售土地及新購土地所有權人同屬一人 4.出售土地及新購土地地上房屋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並且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5.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 6.出售土地於出售前一年內沒有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82.194 ※ 編輯: SmallJohn 來自: 61.224.82.194 (07/27 21:09)
文章代碼(AID): #18Z7DSpA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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