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急問-收到95年未申報核定

看板tax (稅板)作者 (ADA)時間17年前 (2008/08/17 19:3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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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on063024 ( 娃娃魚)》之銘言: : 最近收到一分95年度未申報核定通知書 : 因為本人一直都沒有在報稅,有幾件問題想請教在版的高手解答 : 1.收這未申報應該96年未報稅被查到的,但我的資料除了給公司報稅外 : 未被其他人報過稅,請問國稅局是如何查到的? (因為全公司只有我被查到) 如果你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而且屬於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的那幾種,所得給付人 (例如給付你薪資的公司或支付你利息的銀行)在給付你所得時,就會按所得稅法相 關規定(各類所得扣繳辦法)扣取稅款(就是所謂的扣繳),並且依所得稅法第92條規 定,將扣繳稅額向國庫繳清,且在次年度開具扣繳憑單匯報稽徵機關,填發扣繳憑 單給納稅義務人(就是你啦)。 所以,如果給付你所得的單位都有依法令規定扣繳申報,那稽徵機關一定可以掌握 到你的稅籍資料,因此在通常的情況下,你沒自行結算申報所得,就會接到稅局的 補稅通知。 或許你會覺得納悶的是:向來都沒報稅的你為何以前都沒接到補稅通知,惟獨今年 卻要補稅?可能的原因是,以前的所得總額不高,稅局經過計算後發現沒有應納稅 額,因此就沒開單給你。(依所得稅法第108條規定,個人未按時申報綜合所得稅並 無相關罰則-->沒有滯報或怠報的罰則,所以沒應納稅額就什麼事情也沒有) : 2. 我的所得淨額 (51000) 算出來還要繳3060稅額 除了保險,看病..等各項 : 我有一張郵局定存的 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給付淨額2460 (並未扣稅) : 這東西可以報嗎? (雖有爬文,但不是很清楚.抱歉) 所謂所得淨額公式:(所得稅法第13條) 所得總額-免稅額-扣除額=所得淨額 (所得總額、免稅額和扣除額的相關規定要勞煩你自己參考法條了,規定很多 打不完)(所13條至17-3條) 所以,你的應納稅額=所得淨額*稅率-->51,000*6%=3,060 是沒錯的。 (目前所得淨額在370,000以下的稅率是6%) 至於你所拿到的各類所得扣繳憑單,有兩個用途: (1)計算你的所得總額:給付總額的加總=所得總額(如果你沒有其他非扣繳類型的 所得,例如財產交易所得) (2)計算應補繳稅額:應納稅額-扣繳稅額=應補繳稅額(真的要再掏錢出來給稅局的 金額) 你拿到的扣繳憑單,因為沒有扣繳稅額(應該是因為扣繳稅額低於1,000元,所以 扣繳義務人沒幫你扣繳)(扣繳率標準第11條)所以應補繳的稅額=應納稅額 : 3. 今年度的稅我也沒報,那是不是表示今年沒報的也一定會被查出來。 :    如果要申報應該怎麼做? 應該會被查吧...不過也是看你有沒有應納稅額而定啦.... 申報方式如果不清楚,打電話去問國稅局最快... :  4. 95年度未申報的部分公司從未給我們薪資扣繳相關證明文件,我應該怎麼做? 我很好奇公司怎麼會沒給你扣繳憑單?!正常都要有才對呀!!否則公司會有罰則 (所得稅法第114條) 我覺得你可以問一下你們公司的會計部或是人力資源部的同事,瞭解一下情況。 如果你已經有扣繳憑單(不只薪資還包括其他的各類所得),就自己先試算一下 看是否需要繳稅,如果要的話就自動去稅局補報補繳就沒事啦! (根據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若納稅義務人未依規定申報自行辦理申報,而被稅 局調查發現有應納之稅額,除補稅外,應照補徵稅額罰三倍以下罰鍰,所以還是 自己先去繳吧...以免被罰) : 感謝高手解答囉!! ^^ 希望有幫到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53.14

08/18 12:59, , 1F
謝謝 我今年也遇到相同的問題
08/18 12:5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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