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申報扶養人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 娃娃魚)時間17年前 (2008/08/19 23:44),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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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補繳95年所得稅 扶養人父親 國稅局人員叫我要拿我爸勞健保證明(因為滿60) 才能證明我爸年薪未超過77000 我爸的一些所得跟我合併申報 但是 1. 我妹今年申報所得稅時 扶養人有我媽和我爸(未滿60) 也不用任何證明文件 也沒有把我爸的一些利息股利的所得算入 為什麼會這樣呢? 2. 申報扶養人時,我知道沒有人數限制 但是 如果申報一人 就是負的了 還可以再申報更多人嗎? 所得稅是負的可以退稅不是嗎? 這樣不就報越多退越多? 不是很奇怪嗎? 請高手指點一下 我是那裡弄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28.49

08/20 00:48, , 1F
1.查核期五年,之後還是有可能會被追補稅的。
08/20 00:48, 1F

08/20 00:49, , 2F
2.計算出負值不代表可以退稅!薪資/利息..有先被預扣者,
08/20 00:49, 2F

08/20 00:51, , 3F
才有可能退稅。又,申報扶養人數過多,應該會變成被嚴格
08/20 00:51, 3F

08/20 00:51, , 4F
查稅的目標吧 XDDDD
08/20 00:51, 4F
文章代碼(AID): #18gkfV_m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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