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列舉扣除單據已繳有驗收章 要求再補繳

看板tax (稅板)作者時間17年前 (2008/11/10 23:25),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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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第一次報稅,使用的是自然人憑證 其實很戰戰兢兢,深怕弄錯,但似乎有順利完成,也安心了 不過就在今天回家的時候,收到一張明信片,是稽徵處寄來的 說我未把列舉扣除額的單據附上,要我補寄 但事實上我已經有繳交過了 由於在上班的關係,所以網路報稅完之後 是請媽媽幫我把單據和文件直接拿回稽徵處繳交 媽媽說,行員也有檢查,還有給我們一張有蓋著申報資料收件章的紙 那因為我沒有留影印副本,正本也已經給出了 請問我是不是可以拿蓋章的那張紙證明我已經有繳交資料了呢? 或是可以有其他方法呢? 先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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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打電話問戶籍所在處國稅局分局,問看看情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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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3:43, , 2F
(我也沒有每年都備份列舉單據耶,真的會被弄丟哦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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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收到這張明信片 但我是用掛號寄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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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今天去郵局問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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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659OE1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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