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租約對特定稅捐之轉嫁之約定效力?

看板tax (稅板)作者 (C)時間17年前 (2009/01/30 15:1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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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這應該算月經文了...囧 但小弟有經過爬文了...但是還是有點不懂~ 小弟想問一下,關於文具店賣的房租合約書中的那一段話 「本件租屋之綜合所得稅,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 應由乙方(即承租人)負責補貼。」 這句話到底有沒有效力啊?? 爬版有很多大大都說這是有效的,可是也有鄉民說這是違法.... 也有很多鄉民說,如果要搬走的話就報...因為這種定型化契約 沒什效力?? 這話好像不是這樣說的吧??真的沒效力嗎??? 有沒有專家可以有實際案例啊??或是有人有親身體驗過的??? 小弟真的很好奇這條到底是房東用來虎人的還是真的有用~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1.154.109

01/30 23:47, , 1F
有效, 他找的到你就可以跟你請求
01/30 23:47, 1F
文章代碼(AID): #19WgVhHc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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