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算不算逃漏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交易之神)時間17年前 (2009/02/03 18:20),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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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台北訊】 竹北楊小姐問:發行禮券是否應開立統一發票? 北區國稅局新竹縣分局答覆:營業人發行禮券,如為商品禮券,則禮券上已載明憑券兌付 一定數量的貨物,應於出售禮券時開立統一發票;如為現金禮券,禮券上僅載明金額,由 持有人按禮券上所載明金額,憑以兌購貨物時,應於兌付貨物時開立統一發票。禮券上如 印有「本券發售時已開立統一發票,換取貨品時,不再開立統一發票」字樣,即為商品禮 券,如交易金額大於禮券金額,須另行支付差額價金者,營業人就差額部分應另行開立統 一發票交付買受人。 【2008/04/09 經濟日報】 ※ 引述《satomiT》之銘言: : 用7-11 的禮券購物時都開發票而且找零 : 但是中南部某家(國營)量販店巧立名目除了禮券以外搞個禮品券還有折價券 : 她的券找零但是辯稱沒有交易金額故不開發票 : 他辯稱"發票"已經在購買禮品券時開了 : 但是他找零 : 也就是說他開立發票的金額與交易金額不同 : 這樣他算不算逃漏稅? : 可否檢舉? : ※ 編輯: satomiT 來自: 124.8.226.182 (02/02 14:28) : ※ satomiT:轉錄至看板 LAW 02/02 15:07 : → virtual:這樣不是開立的金額大於交易金額? 多繳稅? 02/03 12:4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63.200

02/04 08:34, , 1F
不過原po的例子是交易金額「小」於禮券金額
02/04 08:34, 1F

02/04 09:34, , 2F
原PO為現金禮券..應於兌換貨物時開立發票
02/04 09:34, 2F
文章代碼(AID): #19Y1fPbp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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