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扶養 夫妻去年初結婚,去年底生小孩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相見恨晚)時間17年前 (2009/02/26 01:13),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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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夫妻去年初結婚,去年底生小孩 先生原有扶養父、母 太太原有扶養父親及奶奶 太太那方面總共收入約60萬 先生方多出許多 是不是分開申報比較划算 是否可以與太太分開申報但是扶養太太的父親及奶奶(我想不行) 最好的方法是不是,分開申報且小孩給先生扶養 隔年一起申報(也只能一起),應該可以繼續撫養所有的尊親屬? 謝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90.67

02/26 14:23, , 1F
試算過才知道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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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14:37, , 2F
初估是合併比較划算 不過要看先生實際所得和列舉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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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打高出許多不是高到哪裡 我用150算一下合併ok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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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inyurl.com/d84w7s 這是96年的試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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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有多項扣除額有提高,先拿96年的算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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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2:50, , 6F
謝謝你們!!
02/26 22:50, 6F
文章代碼(AID): #19fNmeRP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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