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財部撤銷6300張記帳士證照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超越自己)時間17年前 (2009/03/01 07:47),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2009/02/28工商時報【財部撤銷6300張記帳士證照】 【工商時報/王信人/台北報導】 6,300張沒有經過國家考試及格就換取的記帳士證書,財政部近日將發文廢止,創下財政 部有史以來第一次發了證照,又撤銷證照的紀錄。 由於大法官在2月20日做出解釋,記帳士是專門職業人員,記帳士法第2條增修第2項條文 ,無試直接換取證照,有違憲法規定,自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2月20日以後不能再 換證書。 財政部賦稅署根據大法官釋字655號,和行政院法規會研商達成共識,去年底之前發放的 6,300多張免試記帳士證書,將依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做出「廢止原處分」,財政部將一 一發文給每一位領證書的記帳及稅務代理業者,廢止其記帳士的證書。而業者如果不服, 也可以提出行政救濟。 到目前為止,財政部發放的經過國家考試合格的記帳士合證書才3,200多張,以及最近才 放榜的97年考試及格2,069人。而無試換證的證書竟發出去6,300張,反而比較多,大有 「乞丐趕廟公」之姿態。 一般人不知如何分辨哪些是經過考試及格的證書,哪些是沒有經過考試而直接領取的記 帳士證書。在形式上,「無試換證」證書,和經過合格考試證書的差別很小,需要仔細 看,無試換證者的證書,在下方的第幾號之前,有個小小的「換」字,且載明有效期限 至99年1月31日止。而經正式考試及格者的證書,沒有「換」字,也無期限限制。 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莊琇紅表示,等財政部發文撤銷證照後,這些記帳士的證 照失效後,就應該要離開記帳士公會,否則目前大家共聚一堂,二邊的意見太分歧,大 大影響開會效率,往往會議開不下去。 財政部再度強調,記帳業及報稅代理業者依舊可以保有工作權,不受影響,交由市場自 由運作。 http://news.chinatimes.com/CMoney/News/News-Page-content/0,4993,11050709+ 122009022800321,00.html ======================= 一、首先,司法院釋字655號解釋既已認定《記帳士法》第二條第二項之規定違憲,則 財政部就必須將先前為執行《記帳士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之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 人申請換領記帳士證書作業,於96/12/31所發布的《財政部受理記帳及報稅代理業 務人申請換領記帳士證書辦法》予以公告廢止。 二、其次,就是財政部也必須將去(97)年底之前發放的6,300多張免試換發的記帳士證書 ,依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做出「廢止原處分」,並發文給每一位換領證書的記帳及 報稅代理業者,廢止其記帳士的證書。而業者如果不服,也可以提出行政救濟。 三、最後,財政部也還得重新再補發一張新的「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登錄執業證明書」 ,或者將之前收繳的舊證照發還業者,且在「廢止原處分」至重新再補發一張新證 照的過渡期間,業者即得回復以「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身分繼續執業,以維持 法律的安定性,並兼顧稽徵實務。 ~~~~~~ 總之,一切都必須依法行政。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9.107 ※ 編輯: moft 來自: 123.193.9.107 (03/01 08:25) ※ moft:轉錄至看板 License 03/01 22:29
文章代碼(AID): #19gSqQ_o (tax)
文章代碼(AID): #19gSqQ_o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