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 未成年孩子的保單,要保人從母親更換為外公

看板tax (稅板)作者時間17年前 (2009/03/01 10:43),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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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Insurance 看板] 作者: MaggyBear (超乎以往) 站內: Insurance 標題: [個案] 未成年孩子的保單,要保人從母親更換為外公 時間: Sun Mar 1 10:42:26 2009 被保險人:14歲男生 要保人:母親 受益人:母親與親姊姊共兩位 狀況說明:母親目前無所得收入證明 被保險人目前為止都由其外公(媽媽的父親)申報扶養, 外公現在仍有在自家公司上班也有固定收入      如果要讓外公下一年度的報稅可以扣除這筆保費,是不是一定要更換要保人? 或者即使要保人不變,但因為外公一直都有申報扶養外孫,保費可以藉由 這樣的關係而直接申報扣除呢? 不好意思因為本人對報稅還沒有經驗,所以很多東西都不太清楚,先謝謝給予 清楚明瞭答案的廣大板友們了,謝謝喔! :) == 如果不希望收到很多廣告信,請保留下面這行。 == [ˇ]本文為個案分享,請勿回廣告信至本人之信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47.180 ※ 編輯: MaggyBear 來自: 203.73.247.180 (03/01 10:43)

03/01 17:29, , 1F
要保人跟被保險人要"同一申報戶"才可列舉扣除保費,
03/01 17:29, 1F

03/01 17:30, , 2F
所以此例子 需要 更換要保人。
03/01 17:30, 2F
媽媽與兒子戶籍地是同一處的,外公戶籍地不一樣(雖然真的住很近) 照這樣講的話,更換要保人為外公更無法列舉扣除保險費了不是嗎? ※ 編輯: MaggyBear 來自: 203.73.247.180 (03/01 18:17)

03/01 19:19, , 3F
同一申報戶是只報稅報為被扶養人,直系親屬戶籍不必一起OK.
03/01 19:19, 3F

03/01 19:20, , 4F
只要將要保人變更為外公即可.
03/01 19:20, 4F

03/01 19:22, , 5F
同一申報戶指的是外孫要跟外公同一個申報戶..不是同一戶籍
03/01 19:22, 5F

03/01 22:07, , 6F
如同推文所言,『申報戶』跟『戶籍的戶』是不同的事情啊XD
03/01 22:07, 6F
唉唷~~~~~有被轉笨板的危機感 >"< 感謝幾位板友的指教,那我知道該怎麼做了,謝謝各位~~ ※ 編輯: MaggyBear 來自: 59.105.30.72 (03/02 19:06)
文章代碼(AID): #19gVP4u-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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