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替代役薪餉是否適用所得稅法第四條免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我當米蟲好多年)時間17年前 (2009/04/09 17:11),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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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朋友在當替代役 跟他討論到這問題 感覺從文義上應該不適用 朋友說他打去問(打去什麼單位問我也沒多問) 結果對方也不知道 只說要再查 不曉得替代役的薪水算不算「現役軍人薪餉免稅」? 還是只有成功嶺領的算? 因為朋友還有年初的一些所得要報 所以有此問題產生 版上有經驗的先進指點迷津一下吧!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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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役男取得內政部役政署給付之薪餉免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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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第3階段研發替代役役男取自用人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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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合併其他各類所得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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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h大的指點 可否解說一下根據什麼解釋來著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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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令 以及國稅局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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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h大囉 剛剛出門才回家 謝謝您的水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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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tRkkWR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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