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捐贈給宗親會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搖滾吧兔子..)時間17年前 (2009/04/16 18:26),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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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綜所新手,我想請問一下如果納稅人捐贈給宗親會可否作為列舉扣除呢 覺得奇怪的地方是因為納稅人的配偶本身就是這宗親會的總幹事(負責人) 且這個宗親會的理事長跟納稅人似乎有親屬關係 再來捐贈金額約15萬元。 怎麼看就覺得這件捐贈感覺怪怪的,因為看了該年宗親會的結算申報書並沒有其他的收入 所有收入來源就是這15萬元,至於費用則用在三個地方 一是總幹事(即納稅人配偶)的薪資,再來是租金 (納稅人提供房子,有查過這宗親會的住址即納稅人的戶籍地) 另外就是購買茶葉為宗親會的費用(有開收據,抬頭直接開給宗親會,可是開收據的 是納稅人父親開的茶行) 那這種捐贈可否把他剔除呢,若可,要剔除的理由是什麼?! 沒有辦法提供資金流程嗎,宗親會這也提供不出帳冊來看。 但它確定是有合法立案證書,那依所得稅法對捐贈公益團體的規定感覺也只說 是合於民法規定的就可以了,那這樣還能剔除掉嗎!因為確實也是合規定立案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90.90 ※ 編輯: owwb 來自: 59.105.90.90 (04/16 18:54)

04/16 19:19, , 1F
宗親會=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哪一種?
04/16 19:19, 1F

04/16 19:20, , 2F
小弟印象中除了要合於民法總則 還有一些其他規定哦
04/16 19:20,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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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第11條第四項 還要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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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它有提示縣府給的府社行xxx號的立案證書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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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9:40, , 5F
小弟搞混了@@ 搞成該團體本身要免稅才有一堆規定@@
04/16 19:40, 5F
文章代碼(AID): #19vmVU_G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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