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多繳稅金追得回來嗎? 出租人非屋主

看板tax (稅板)作者 (順時針)時間16年前 (2009/07/21 23: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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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上來po過此文,想將目前自己報稅的結果來與大家分享。 感謝當時kai761版友熱心回文告知以下訊息: 推 kai761:不行,出租人不必是所有人,既然令尊是出租人,降子申報無誤 05/24 22:20 → kai761:以後改以令姊為出租人吧 05/24 22:21 但後來結果如下: 因為不太甘願又要多繳稅,另請教母親的友人,服務於國稅局,當時她的回答是說: 「雖然收據是開爸爸的名字,但房子是用姊姊的名字買的, 所以姊姊為納稅義務人,用姊姊的名字報沒錯。」 因此後來網路申報仍是將出租所得列入姊姊的所得當中。 我們是用轉帳扣稅的,之前有去登錄已經完成扣稅的動作,目前沒有任何的問題。 為了避免麻煩,新的契約已經將出租人改為姊姊了。 但是已經繳出去的稅是無法追回來的喔!! 以上,跟大家分享,謝謝 ※ 引述《wling (順時針)》之銘言: : 事由如下: : 我們家有一間公寓是買姊姊的名字的 : 但是過去十年來出租 都是以爸爸的名義去簽約 因此報稅時就算在爸爸的所得當中 : 今年全家的稅都由我來報(之前是媽媽) 我才發現把房租所得報在爸爸所得很不划算 : 因為爸爸是繳13%稅率的 而姐姐是繳6%的稅率 : 但是今年開給房客的收據 所得人還是用爸爸 : 到上網報稅才將房租所得列入姊姊名下所得 : 想請問可以這樣報嗎,還是要再請房客將已申報的收據抽回改成姊姊才行 : 另外,可以將前幾年多繳的稅,提出申請追回嗎,因為每年多繳了快六、七千的稅@@ : 請瞭解的熱心版友告知,謝謝 : --- -- 啊!血管搞混了 當神豬當上董事長 波波 你就將就著點吧 我保持沉默,因為我不是台北縣市民 當財團老闆剝削勞工 我沒有抗議,因為我不是勞動階層 兩黨惡鬥階級世襲社會不公平時 ●/ =我保持沉默,因為我非藍非綠中間選民 當學測考40級分的貴當醫生< 沒有人作聲,因為全部死在手術台上了 /\ ψtaipingeri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128.77 ※ 編輯: wling 來自: 125.224.128.77 (07/21 23:39) ※ 編輯: wling 來自: 125.224.128.77 (07/21 23:41)
文章代碼(AID): #1APU3rMc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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