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發票已申報 但忘了作廢怎麼辦??

看板tax (稅板)作者 (風)時間14年前 (2010/03/28 02:31),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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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yj (smile)》之銘言: : 之前1月公司開發票 但被客戶退回來 : 3/15申報時忘了作廢 已申報出去 : 後來想補折讓單給客戶請他收下發票 客戶也不接受 : 有什麼方法可以補救嗎?? : 要怎麼跟國稅局解釋 (這屬於專案退稅嗎?) : 有請大師解惑~謝謝! 跟推文的大大說的一樣 填"專案申請統一發票作廢申請書" 下面國稅局的網站可以下載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24730&ctNode=10790 另外再附上下列資料 1. 401加減表 2. 作廢扣抵與收執聯正本 3. 申報當期401表與發票明細表影本 印象中是這樣就可以了 等國稅局審過之後 會將加減表和作廢發票寄還給你 多繳出來的稅額直接作為留抵稅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236.105

03/28 20:56, , 1F
對方都申報了,何來作廢!!
03/28 20:56, 1F

03/28 20:57, , 2F
申請更正99年1-2月申報書便可
03/28 20:57, 2F

03/28 20:59, , 3F
另向國稅局申請作廢發票,原發票(1,2聯)是不會退還給納稅人
03/28 20:59, 3F

03/28 21:01, , 4F
第一點更正,作廢定義是收回發票才可為之
03/28 21:01, 4F

03/31 08:44, , 5F
對方沒申報啊,原po說對方退回發票了,但原po申報了,所以原po
03/31 08:44, 5F

03/31 08:44, , 6F
才要更正申報
03/31 08:44, 6F
文章代碼(AID): #1BhayKX3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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