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牌照稅欠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mercy)時間15年前 (2010/07/17 20: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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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unna8kj (咪貓大人)》之銘言: : 各位前輩好! : 前幾天我朋友問了我一個問題關於牌照稅的問題 : 他97 98年度的稅金沒有繳,結果好像有什麼執行處送單子給他強制執行 : 後來談到用分期的方式解決來繳納97~98兩年度的牌照稅金!金額我忘了 : 他是分8期繳納(99年1月~8月) : 原本我朋友是問我沒繳牌照稅會怎樣? : 我是跟他說會被罰一倍的錢 : (未繳牌照稅使用公共道路) : 後來他跟我說他收到違規使用公共道路但是是在99年4月 : 罰緩1萬多 : 現在有一個疑問! : 我朋友他99年1月~8月已經跟執行處分期繳納97 98年度牌照稅 : 但是在99年4月被抓到使用公共道路,這樣算是違規使用公共道路嗎? : 再分期的期間當中被抓到 : 我上網查了一下資料是有人寫以下 :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27條規定,義務人依其經濟狀況或因天災、 : 事變致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無法一次完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者, : 行政執行處於徵得移送機關同意後,得酌情核准其分期繳納。 : 是以,行政執行機關如已依上開規定,徵得稽徵機關同意准許納稅 : 義務人分期繳納應納之使用牌照稅款,則納稅義務人於各該繳納期 : 間內使用交通工具,免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1項處罰。 : 也就是我朋友已經在分期繳納中被開單了!! : 但是又收到罰緩通知~這是怎麼回事呢? 如果違規入案日在分期付款之後,也就是在分期付款當中 使用公共道路,且每期都有按期繳交稅額,書記官沒有廢止其分期付款 是不會被罰的,只是有沒有分期付款,稅捐處電腦資料是不會顯示的 通常要問執行處的書記官才會知道,所以如果說你朋友有分期付款筆錄之類的證明 可以打電話給稅捐處,應該是可以撤銷的 你朋友被罰的金額應該有扣掉他1-4(或到3)月繳的金額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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