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網路報稅的缺失 卻讓人民承受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缺了些什麼的人生)時間15年前 (2010/08/21 11:24),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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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提問,就另開篇文了, ※ 引述《cosmo2256 (號暱稱)》之銘言: : 沒錯 父親可以不同意讓子撫養(當然我爸是同意啦) : 那麼國稅局既然這麼認為的話 就應該去查證 : 而不是僅片面的要求我父親補繳稅 : 而對於我因為撫養他而多繳的稅金就默認下來 : 這樣感覺國稅局是玩兩面手法 如此案,若當事人的父親不清楚這件事的始末,而"補繳"了這筆稅款, 最後當事人"多繳"的這筆稅款,會被視為溢繳款而『主動退回』嗎? -- 我先猜答案是不會。 當事人可能還會被通知"重複申報",扶養父親會被剔除 → 所以當事人還要再補繳稅。 在當事人的父親未提出書面申請(取消自己單獨報稅)的情形下, 國稅局只能依法行政....? ^^a -- 節錄 稅捐稽徵法 第二十八條第一、二項  納稅義務人自行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溢繳之稅款,得自繳納之日起五年內提出具體 證明,申請退還;屆期未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 納稅義務人因稅捐稽徵機關適用法令錯誤、計算錯誤或其他可歸責於政府機關之錯誤, 致溢繳稅款者,稅捐稽徵機關應自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二年內查明退還,其退還之稅款 不以五年內溢繳者為限。 -- 這怎麼看都不算是可歸責於政府機關之錯誤吧 @@" 還是我應該引用其他法條? XD -- 您有想清掉的雜物嗎? 太多用不著、丟掉又可惜的東西想找個好歸宿? , , 穿不下的衣服、用不到的文具、玩具、娃娃、贈品堆太多不知怎處理嗎? 歡迎來Ptt-Charity公益板逛逛,將可用的物資捐給有需要的單位, ╰ *** 讓您不需要的東西,給最需要的人珍惜,既清空間又可做好事,一舉數得! /\ 市民廣場 → 3.PttAction → 3.PttActivity → 4.Ptt-Charity 公益板邀您一起做公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47.5 ※ 編輯: akakapo 來自: 220.132.147.5 (08/21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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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我想起了公民和行政學老師的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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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是盜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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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這些法令來看 政府就是高高在上 稅少收 是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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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 多收了 還是人民的錯 制度有瑕疵 就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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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清楚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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