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報稅問題
※ 引述《MAYAYOU (溫一壺月光酒)》之銘言:
: 我有個親戚問報稅問題,我不是很懂,來請教大家。
: 我親戚是流浪教師到處代課,沒報過稅。
: 去年五月報稅期間,她剛結婚。
: 她婆婆有筆臨時工工資約一萬多
: 婆婆報在自己所得就超過免稅標準,說要報在她名下。
: 問了她戶籍(她沒入先生戶籍)跟身分字號。
: 我朋友的疑問:
: 1.這樣算逃漏稅嗎?被抓到她有什麼責任
稅捐稽徵法
第四十一條
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
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第四十三條
教唆或幫助犯第四十一條或第四十二條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
六萬元以下罰金。
所以朋友的婆婆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朋友「只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當然,前提是要被稽徵機關或調查機關查獲…
: 2.只要戶籍跟身分字號就能報稅?
通常申報扣繳嚴謹一點的話會要身份證影本,但有姓名、身份證字號和戶藉地址其實就
可以報了
: 3.還有公司員工沒有我親戚的資料 可以報稅嗎?
這句話我不懂,意思是說婆婆的公司沒有你朋友的資料可以報稅嗎?
: ~謝謝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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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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