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報稅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Cheka)時間15年前 (2011/01/27 23:35),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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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YAYOU (溫一壺月光酒)》之銘言: : 我有個親戚問報稅問題,我不是很懂,來請教大家。 : 我親戚是流浪教師到處代課,沒報過稅。 : 去年五月報稅期間,她剛結婚。 : 她婆婆有筆臨時工工資約一萬多 : 婆婆報在自己所得就超過免稅標準,說要報在她名下。 : 問了她戶籍(她沒入先生戶籍)跟身分字號。 : 我朋友的疑問: : 1.這樣算逃漏稅嗎?被抓到她有什麼責任 稅捐稽徵法 第四十一條  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 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第四十三條  教唆或幫助犯第四十一條或第四十二條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 六萬元以下罰金。 所以朋友的婆婆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朋友「只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當然,前提是要被稽徵機關或調查機關查獲… : 2.只要戶籍跟身分字號就能報稅? 通常申報扣繳嚴謹一點的話會要身份證影本,但有姓名、身份證字號和戶藉地址其實就 可以報了 : 3.還有公司員工沒有我親戚的資料 可以報稅嗎? 這句話我不懂,意思是說婆婆的公司沒有你朋友的資料可以報稅嗎? : ~謝謝您的回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6.222

01/28 19:59, , 1F
謝謝你 3 如同你說的 公司沒有我親戚的資料 這樣稅捐單位
01/28 19:59, 1F

01/28 19:59, , 2F
不會調查嗎? 公司跟個人 申報的資料不合
01/28 19:59,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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