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地價稅之自用住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亞茲提克)時間14年前 (2011/11/22 22:41),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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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各有房子--A宅、B宅 依規定只能擇一當作自用住宅,選擇先生的A宅為自用住宅 想說如何讓B宅也成為自用住宅 然後依據規定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地上房屋必須為土地所有權本人、 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且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需完成戶籍登記, 又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經申請核准的土地。 想請教一下 父母居住在C宅,為自用住宅(父親持有) 如果將父母其中一位戶籍遷至B宅,B宅是否就可登記為自用住宅? 而C宅也不會受到影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72.109

11/23 18:18, , 1F
我覺得可行性很高,但建議你打電話去稅捐處地價稅課問問。
11/23 18:18, 1F
文章代碼(AID): #1EoxI3MG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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