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營業稅中放棄免稅的疑問~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朝鄉而行)時間13年前 (2012/11/23 04:04),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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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表示,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2項規定,銷售同條第1項免稅 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得申請財政部核准(自96年4月1日起授權各地區國稅局自行核定) 放棄適用免稅規定,依第4章第1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其立法意旨係有鑒於按加值課稅體 系之營業人,銷售免稅貨物或勞務時,由於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下一手銷售時將 按全額課稅,致產生追補效果而不利於適用免稅之營業人,為使其作有利之選擇,爰明訂 得經財政部核准放棄免稅改按第4章第1節規定課稅。 搞不懂為什麼能放棄~ 比如我是做稻米加工的好了~(營業稅法第8條免徵營業稅項目之一) 我銷貨時開免稅發票~消費者能用較便宜的價格買到~ 這不是政府的政策考量~? 免稅與否和我何干~ 若非免稅我代收的錢也是消費者出的~ 代收的錢也是要繳政府~ 反而因為免稅~ 害我其它雜七雜八的支出所付的進項都不能抵~ 如果可是放棄~ 那所有做稻米加工的一起放棄不就好了~ 消費者沒得選擇也只能多付稅~ 這不就又違政府的政策考量?? 又文中寫的"下一手銷售時將按全額課稅" 我免稅賣你你不用付稅~ 你的下一手銷售按全額課的又是跟消費者拿的~ 為何又會不利我"適用免稅之營業人"?? (或說你的下一手銷售不也是免稅~難道免稅的貨品或勞務到某階段會變應稅?) 有人可以點撥一下嗎? 我的理解哪裡出錯了?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227.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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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免稅的進項稅不能退,所以他會賣的比較貴,會減少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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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力,反之,零稅率的進項稅可以退,所以競爭力沒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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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免稅才會有商店想要放棄免稅。零稅率則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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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heLBjU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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