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明年5月 夫妻可分開計稅了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蓮心)時間11年前 (2014/10/04 13:20), 編輯推噓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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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很懷疑,一個老記者出身的立委,竟然會講出這麼多沒稅法常識的話 到底是她老胡塗了還是她的助理亂發新聞稿 ---------------------------------------------------------------------- http://ppt.cc/uEzN 明年5月 夫妻可分開計稅了 【聯合報╱記者周志豪、鄭媁、胡宥心/台北報導】 2014.10.04 03:51 am 「婚姻懲罰稅」將走入歷史。立法院昨天朝野協商獲共識,將盡速通過修法,讓夫妻非薪 資所得可分開計稅,最快明年五月報稅適用,六十六萬對夫妻可受惠。 本報資枓照片 所得稅法第十五條強制夫妻合併計稅申報,造成繳更多稅金,被譏懲罰婚姻。立法院昨天 朝野協商獲共識,夫妻非薪資所得可分開計稅,新法可望年底通過,明年五月報稅適用, 六十六萬對夫妻可受惠,「婚姻懲罰稅」將走入歷史。 新制將開放夫妻申報時可「分開計算、合併申報」,原本「合併計算、合併申報」制度仍 會保留,供民眾自選,保障收入來源較單純家庭申報權利。 財政部粗估,完成修法後約六十六萬對夫妻受惠,平均每戶每年省稅約兩萬三千元,但國 庫稅收減少約一百五十一億元。 立委盧秀燕表示,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合併申報」,稅 率卻比照累進課稅,導致雙薪家庭應繳稅額比兩人單身時繳交稅額總額還高,根本是懲罰 婚姻。 她舉例,若夫妻非薪資所得各約五十萬元,兩人單身時所得稅級距稅率僅各百分之六,全 年各只要繳三萬元、總計六萬元稅金;但婚後,合併申報變成適用十萬元級距、稅率百分 之廿一,應繳稅金增至廿一萬元,非常不合理。 大法官在二○一二年元月作成第六九六號解釋,認為相關稅法規定,形同對婚姻的懲罰, 違反憲法平等原則,並指相關違憲條文須於兩年後失效。 行政院今年三月底提出所得稅法第十五條修正草案,昨天朝野協商取得共識,將加速立法 在這會期三讀通過,以嘉惠民眾。 不過,財稅專家、國民黨立委曾巨威擔心,新制將導致稅損一百五十一億元,未來考慮提 案,要求政府加強對高收入者稽查,所得稅扣除額也要採累進遞減,降低高收入者的扣除 額,擴增稅收。 盧秀燕則說,大法官已認定現行夫妻強制合併計算、申報制違憲,過去稅收屬違法超收, 修法後稅收減少「不是損失」,而是合理課稅;且今年政府稅收狀況很好,稅收可望超收 近五百億元,正是推動時機。 【2014/10/04 聯合報】@ http://udn.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83.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x/M.1412400047.A.88B.html

10/04 21:08, , 1F
現在的"立法"委員不懂法律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10/04 21:08, 1F

10/05 19:42, , 2F
請教大家,他的錯誤在哪邊?沒有稅務基礎,請大家指教,
10/05 19:42, 2F

10/05 22:12, , 3F
累進稅率...
10/05 22:12, 3F

10/05 23:53, , 4F
其實我也想知道這篇錯在哪裡? 沒看出來 麻煩原PO指點
10/05 23:53, 4F

10/05 23:58, , 5F
等等 我看出來了 難道是趴數錯了? 這其實還好吧...
10/05 23:58, 5F

10/06 11:29, , 6F
& 三樓意見
10/06 11:29, 6F

10/16 18:14, , 7F
合併申報並無違憲,只有合併計算是用較高稅率相較夫妻分開計
10/16 18:14, 7F

10/16 18:16, , 8F
算須繳納更高所得稅所形成的婚姻懲罰才是違憲
10/16 18:16, 8F

10/16 18:18, , 9F
另外稅收狀況一直很不好,不可能超收,只是把少掉的補起來
10/16 18:18, 9F

11/17 16:03, , 10F
注意~他寫的是最快明年適用 還沒三讀通過總統公布就是空談
11/17 16:03, 10F
文章代碼(AID): #1KBuElYB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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