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贈與現金繳稅後受贈人返還相關疑問

看板tax (稅板)作者 (gary.lusifa)時間11年前 (2014/11/25 16:23),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deanayumi (陽光)》之銘言: : 各位前輩、大大們您們好~~~ : 請教問題如下: : 兄弟二人,兄長因事業有成且投資獲利良好,故在積蓄上有不錯的數字。 : 弟弟則是穩定並無特別成就。某日兄長基於愛護照顧弟弟,贈與一千萬元現金, : 並以匯款方式轉入弟弟個人帳號,事後依規定申報並且繳稅完畢。 : 事隔一年多後,弟弟認為當初受贈雖感欣慰,但因故想要退還贈與金額, : 如今問題在於退還該金額後是否依然必須申報並繳贈與稅? : 若不需要,那麼當初兄長所繳之贈與稅是否可退還? : 還請大大們不吝告知指教 感謝!! 每年每人贈與稅的免稅額是220萬。(這個額度是給錢的人) 二、夫妻間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要贈與多少都沒關係。 三、每年贈與總額不超過220萬可免申報,但建議資金來源及流程一定要做好。(例 如:轉帳匯款單、贈與人及受贈人的銀行存摺封面及轉帳日內頁影本,最好保留。) 規劃:今年(到102年12月31日止)你贈與給你兄弟220萬 ;你贈與220萬給你太太,你太 太再贈與給你兄弟220萬;明年(103年1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你贈與給你兄弟160萬 你可以參照這樣的方式,分期返還 這樣就不用課贈與稅,只是您要考慮一點,當初你的哥哥贈與的時候,是一次性給予,且 有課贈與稅,所以她支出的金額一定是高於1000萬,而您若是用這樣的方式返還,會有一 點耍小聰明的意味,所以您考慮一下吧 贈與相關資料起碼要保留七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101.18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x/M.1416903821.A.51D.html

11/25 22:59, , 1F
1感謝大大回答。確實稅是回不來了。
11/25 22:59, 1F
文章代碼(AID): #1KT3oDKT (tax)
文章代碼(AID): #1KT3oDKT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