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印花稅單下來後不繳 不會違法吧

看板tax (稅板)作者 (no)時間10年前 (2015/12/19 14:04),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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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親友訂約買賣,所以去申請了印花稅單準備繳印花稅;還沒有去繳。 但後來彼此覺得不必現在做買賣,以後有空再說。 所以原本的買賣就彼此協議解除契約,當作從來沒這回事。 可是我手上的印花稅單(義務人當初是以我為繳稅人)該怎麼處理? 繳當然是不去繳了--反正也還沒繳--網路上說的爭議是繳完想退稅之類的跟我無關。 可是既然申請印花稅單了卻不去繳,會違法嗎? 要做什麼補正程序(向稅捐處申請撤銷印花稅單)嗎? 請專業網友指點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73.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50505056.A.6C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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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跟稅務局辦理撤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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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TFDWR1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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