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費收據先報稅再申請保險理賠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夏夜晚風)時間10年前 (2016/05/09 10:15),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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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文已經知道如果將醫藥費收據正本申請保險理賠 則無法將該筆費用再用於綜所稅報稅之扣除 那如果另一種狀況 我先將收據正本拿去做為報稅之扣除用 保險公司還可接受保險理賠申請嗎(保險公司接受副本理賠)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8.32.2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62760138.A.6FA.html

05/09 11:38, , 1F
被抓到會被依詐欺罪起訴。要作牢。
05/09 11:38, 1F

05/09 11:39, , 2F
要把保險金額扣除,剩餘仍可列舉。
05/09 11:39, 2F

05/09 12:35, , 3F
還要看你保險公司接不接受影本……
05/09 12:35, 3F

05/09 12:36, , 4F
呃…沒看到最後一句,但還是不建議這樣
05/09 12:36, 4F

05/11 15:48, , 5F
所以系統自己帶出來的資料如果保險已經理賠要自己剃除?
05/11 15:48, 5F

05/13 01:20, , 6F
今天你這筆醫藥費有沒有自己花到錢?沒有花到錢為什麼
05/13 01:20, 6F

05/13 01:20, , 7F
可以拿來扣抵呢? 核心概念大概就是這樣喵~
05/13 01:20, 7F

05/13 01:21, , 8F
理賠金額>=醫藥費支出→你沒花到錢不是嗎?
05/13 01:21, 8F

05/13 01:23, , 9F
理賠金額<醫藥費支出→那我超過部分有花到錢就可以抵
05/13 01:23, 9F
文章代碼(AID): #1NB_BARw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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