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夫妻需合併申報,不得列為被扶養對象?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我也盡力了......)時間9年前 (2017/01/07 17:59), 9年前編輯推噓5(506)
留言11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如題,上禮拜收到國稅局寄來的補稅單近五千元 而上面寫的部分是指我必須個人申報, 不得和父親一起申報。 今年五月時家中的報稅狀況: 我+父親、母親個人申報 但是父親已經 62 歲,有打零工全年 薪資所得6萬7仟多 個人研究一下扶養直系親屬的條件: 1.年滿 60 歲 2.未滿 60 歲但無謀生能力(收入未達免 稅額 85000 元) 不管從 1.或 2.我和父親應該都可以合併 申報才對? 謝謝版友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0.152.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83783160.A.CC2.html ※ 編輯: qqaj (118.170.152.43), 01/07/2017 18:00:18

01/07 18:01, , 1F
內文說錯,父親 63 歲
01/07 18:01, 1F

01/07 19:06, , 2F
先請問誰申報為納稅義務人?以及您何時登記結婚(您應該滿2
01/07 19:06, 2F

01/07 19:06, , 3F
0歲了?)
01/07 19:06, 3F

01/07 19:08, , 4F
啊,後段問題別理我xd
01/07 19:08, 4F

01/07 19:51, , 5F
應該是我們三人都是納稅義務人,我未婚 XD
01/07 19:51, 5F

01/07 20:38, , 6F
你該不會把爸媽擺上面,你自己是扶養親屬?
01/07 20:38, 6F

01/07 20:41, , 7F
你可附補稅清單嗎??
01/07 20:41, 7F
http://imgur.com/xOfKkkL
我和我爸,列舉的最後兩項是我爸 前面是我 http://imgur.com/a/WWjsX 我媽的申報 http://imgur.com/a/fFbQC 寄來的補稅單

01/07 21:09, , 8F
或是你母親填了配偶欄造成重覆申報?你這份就會被剃除
01/07 21:09, 8F

01/08 07:20, , 9F
夫妻是同一申報戶,不能拆開!
01/08 07:20, 9F
國稅局的人打來也一直強調這個,所以我開頭才打說 夫妻合併申報,就不得被列為扶養對象嗎?我不可以扶養我爸 因為我看條文也是規定說 1.或 2. 其一 謝謝各位 ※ 編輯: qqaj (118.170.138.180), 01/08/2017 09:00:08

01/08 09:05, , 10F
圖片本來是擺正的,不知道為什麼上傳後會旋轉
01/08 09:05, 10F

01/09 00:51, , 11F
是重覆申報沒錯,請媽媽那更正後你就可以認了
01/09 00:51, 11F
文章代碼(AID): #1OSBlup2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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