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三讀通過 營業稅法更新「電子勞務」定義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年前 (2023/11/22 10: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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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通過 營業稅法更新「電子勞務」定義 2023-11-21 23:49 經濟日報/ 記者顏瑋辰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ed24GM 電子勞務示意圖。 聯合報系資料庫 立法院會昨(21)日三讀修正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參照經濟合 作暨發展組織(OECD)國際加值稅指導原則,酌修跨境電子勞務文字定義,將現行「電子 勞務」,修正為「經由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銷售勞務」,以因應境外電商銷售模式與時俱 進,落實課稅明確性原則,確保稅源、維護租稅公平。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提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條之1、第4條及第6條條文修正草 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5月25日完成初審,不須交由黨團協商,於昨日立院院會三讀修 正通過。 三讀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條之1修正,明定外國之事業、機關、 團體、組 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經由網際網路或其他數位方式」銷售電子勞務予境 內自然人者,為營業稅納稅義務人,不適用營業稅法第3款規定。 另外,立法院會同日三讀通過的第6條修正條文也酌修文字,將第4款內容,明定為外國之 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經由網際網路或其他數位方式 」銷售電子勞務給境內自然人。 回顧修法歷程,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年5月於財委會審查時解釋,基於租稅法定原則、「 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定之」、避免擴張法條文義及立法理由之嫌等考量,因而修正第2條 之1及第6條條文規定。 財政部長莊翠雲當時列席財委會也對於營業稅法第2條之1及第6條跨境電商銷售電子勞務 相關文字,建議酌修條文及立法說明,以臻精準明確。當時審查會通過版本採立委提案意 旨與財政部意見出委員會後,昨日院會三讀內容,均採立委提案意旨與財政部意見。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58967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5.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00621588.A.FB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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