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子女結婚資金怎麼給最省稅?把握「黃金六個月」放大免稅額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小時前 (2026/04/07 16: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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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結婚資金怎麼給最省稅?把握「黃金六個月」放大免稅額 2026-04-07 11:40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即時報導 https://pse.is/8wpv6e 婚嫁贈與要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圖/AI生成 父母在子女結婚時贈與財物,別漏掉「額外免稅額」可善用。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父 母在子女婚嫁時,各自可再贈與100萬元且不計入贈與總額,加上原本每人每年244萬元的 免稅額,等於每位父母最多可給344萬元而免課贈與稅,夫妻合計最高可達688萬元。 國稅局說明,這項規定來自遺產及贈與稅法,主要是考量子女結婚時常有購屋、籌備婚禮 等資金需求,因此特別給予額外免稅優惠。不過要注意,這筆「婚嫁贈與」必須是在子女 結婚的情境下發生,才能適用不計入贈與總額的規定,並非所有時間點的贈與都能適用。 實務上常見誤解,是將婚嫁贈與與一般贈與混為一談。國稅局說明,子女完成結婚登記當 年度,父母除各自適用244萬元免稅額外,還可再適用100萬元婚嫁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 合計每人最高344萬元免課贈與稅。 至於時間點認定,國稅局也進一步說明,稽徵實務上採較寬鬆認定,原則上以子女「結婚 登記日前後6個月內」的贈與,都可視為婚嫁贈與,讓父母在資金安排上更有彈性,不一 定要在結婚當天或當月才進行贈與。 想適用這項優惠仍需注意舉證責任。國稅局提醒,民眾在申報贈與稅時,若主張屬於婚嫁 贈與,應準備相關證明文件,包括子女的結婚登記資料,以及資金往來紀錄,例如存摺、 匯款單等,以利稽徵機關認定,若無法證明與婚嫁相關,該筆金額仍可能被視為一般贈與 ,進而影響稅負。 婚嫁贈與提供父母在子女人生重要階段進行資金支持的同時,也兼顧稅負合理性。國稅局 建議,民眾可事先規劃贈與時點與金額,並保留完整金流紀錄,才能在合法範圍內善用免 稅額度,避免因認定不符而產生補稅風險。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42610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1.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75551265.A.D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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