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醫藥支出的扣除額一定要用正本嗎

看板tax (稅板)作者 (☆Barbie~Cute・*・☆)時間20年前 (2006/03/09 01: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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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cwen96 (andantino)》之銘言: : 今天收到去年的所得稅補稅單 : 上面寫我申報的醫藥支出本來是八萬多,核定成兩千多 : 所以要補九千多的稅 : 我想請問醫療費用的收據一定要用正本嗎 : 我是申報扶養我父親 : 我們的醫療費用是我+父親的收據 : 我本身因為也沒看幾次病,所以去年申報時就把收據正本交去報稅了 : 我父親因為有慢性病,每個月至少要去兩次醫院,再加上前年有開刀過 : 所以加起來大概是八萬左右 : 因為每個月都至少去兩次,所以收據加起來有二三十張,很厚一疊 : 因此我去年申報時,就去台大醫院申請整年醫療費用的證明單 : 報稅時就交這張(台大醫院也說這種證明單就是為了民眾申報所得稅時方便用的) : 這樣我也不用一張張算 : 結果看來這種證明章(上面也有蓋台大的章)好像不被承認 : 1.想請問一定要用正本嗎(我們也沒有保險,所以正本是都在手上) : 2.另外,我本身的費用我記得應該不到兩千(沒什麼印象), : 查核人員是怎麼決定核定成兩千多?是只算我們有交出去的收據嗎? 1.一定要用正本.因為用影本的話~會被人誤解你拿去請保險了 請保險就不能再拿來報稅~ 而且你父親去台大開了一張整年8萬的收據.太大額了!! 國稅局的承辦人員沒看到醫生證明就會把這條刪除 所以你還是帶一疊收據過去給他看.每張都小額小額的他就不會找麻煩了 2.沒看到你的收據.所以不敢斷言 建議你補收據去國稅局時可以順便問問承辦人員是怎麼算的~ 有時候是他們算錯也不一定 一個人要改數千份申報書.難免會有頭昏算錯的時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85.81
文章代碼(AID): #543nKkOI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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